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联系站长
本站首页
|
法律新闻
|
律师团队
|
婚姻知识
|
财产继承
|
涉外婚姻
|
法律文书
|
法律法规
|
成功案例
|
律师随笔
|
离婚宝典
|
在线留言
|
诉讼常识
|
律师支招
|
军婚研究
|
赠与继承
|
律师见证
|
子女抚养
|
管辖机关
|
离婚律师
|
济南律师
|
律师咨询
|
首席律师
|
加盟律师 |
>> 分 类 导 航
【法律新闻】
>> 超 级 搜 索
栏 目
搜索信息
搜索信息
搜索法律新闻
搜索律师团队
类 别
按标题(名称)
按内容(简介)
按关键词
关键词
站内搜索
>> 热 点 新 闻
女人结婚前一定要看的10句话
济南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、电话。
警惕:6种性格的人容易离婚。
离婚案件中拟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份的分割
婚前购房,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?
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
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
婚前财产公证的步骤
签署离婚协议 步步涉险济南离婚律师
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
法律新闻
→ 协议离婚申请书的解释
查看方式: 查看:[
大字
中字
小字
] [双击滚屏]
协议离婚申请书的解释
发表日期: 2013/5/2 10:05:12 阅读次数: 2491 查看权限: 普通新闻
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;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;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;当事人持有本规范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》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。
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:(一)δ达成离婚协议的;(二)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;(三)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。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,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《民法通则》规定,年满十八周岁、精神状况正常、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。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 的方式提出,解决婚姻关系问题。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,并承担法律后果。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,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、干涉,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。因此,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,陈述理由。
上一篇:
离婚法定条件
下一篇:
婚姻是一件礼物
【公共评论】[目前共有
0
条评论]
[发表评论]
暂时还没有评论
第0页,共0页,共
0
条评论
【发表评论】
您的称呼
验 证 码
您的评论
[ 最多字数:
已用字数:
剩余字数:
]
友情链接
|
版权声明
|
关于我们
|
网站管理
Copyright© 2008 济南著名婚姻律师陈兆港咨询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地址: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7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801室
电话:0531-88605038 婚姻咨询QQ:377925844 联系人:陈律师
E-mail:chenlvshi@126.com
鲁ICP备08008848号
委托维护:律师建站网